十三講----辛普森的第三次受審和你上法庭的日子 1.不用說在美國歷史上最出名的審判,就是辛普森的案件。 1. 特別奇怪的是,這個審判一連串引起了很多審判,因為有了第三次的審判,我們才有必到看第一次的審判。 2. 辛普森,球迷都叫他OJ(也就是美國人早晨喝的橙汁的縮寫),他們叫他“果子汁”----他曾經是一個屬於Buffalo Bills的足球隊員,後來又作了電影明星,體育評論員,以及赫茲汽車出租公司廣告的發言人。 3. 辛普森在1994年6月,在世界各地的新聞記者面前,被帶上手銬,蓋指紋,因為他被懷疑殺了他的前妻Nichole Brown和一個飯館的雇員Ronald Goldman 4. 辛普森用槍指著自己的頭,在洛杉磯警察的追捕下開車在公路上逃串。 5. 面容修飾整齊,穿著講究的辛普森在美國和很多其他 國家的電視上頻繁出現,從1994年6月到1995年10月連續了一年零四個月。 6. 每當我們想是要結束了,其實還有很多。 7. 當然他第一次受審的情況是世界上我能記得的最引人注目的。 1. 至少在美國,這是司法系統有史以來最重視的審判。 2. 也可能是最奇怪的法庭案件。 8. 參加審判過程的人,他們名字也被人熟悉。 1. 法官----Lanco Ito 2. 控告人----Marcia Clark, 和Christopher Darden 3. 辯護律師----Johnnie Cochran, F. Lee Baileyh和Robert Shapiro 9. 但是美國人一直都不會忘記的是被告辛普森,和兩個被殺的,Nicole Brown和Ronald Goldman,他的身體上有很多傷痕,死在Nicole Brown的房子外。 9. 在這個延期12個月的世紀之審過去之後,聽寫下來的證據有45000頁那樣多。 1. 有如此多的證據,在Ito的法院裡,律師們在1995年9月28日最後講了他們的理由。 2. 最後的決定權落在兩男兩女組成的陪審團裡。 3. 職業體育界有史以來最出名的運動員辛普森等著最後的裁決。 11. 1995年10月2日早晨10:06,法庭書記讀出了期待已久的裁決,“我們陪審團發現被告無罪,他們要謀殺Nicole Brown Simpson” 12. 從那以後,全美國都在討論這個無罪的裁決。 13. 如果這個案件就這樣結束已經是很奇怪了, 1. 但是在裁決剛剛讀完之後,受害的家庭已經又以民事方法告了辛普森。 2. 沒有過多久,媒體又將我們帶回到了辛普森的案件上來。 3. 一個月之後,在加州的另一個法庭裡,陪審員最後裁決是,有罪。 4. 整個國家又因此展開了討論。 14. 這就是不協調的地方,同樣一個人,在兩個不同的法庭,不同的陪審團之下受審,得到的兩個相反的裁決,一個無罪,一個有罪。 15. 到底哪一個對呢? 16.整個世界都不知道,直到.. 17. 為了理解“直到”這兩個字,我看了Christopher Darden所寫的書,他在第一次的審訊中,曾經想到證明辛普森是“有罪”的。在他的書中,他講到了這樣的話,“我從來沒有機會來質問他[因為辛普森在第一次受審一直都沒有坐過證人席,所以就不會被質問。]在裁決宣佈之後,我就不想再多理這件事了,我只想對他說,有一天,在另一個法庭裡,他要在受審,那時,任何其他的證據都不需要,因為唯一的證人,Ron Goldman和Nicole Brown會在那裡。” 2. Darden講得對,因為有一天辛普森要站在那個無罪的陪審團面前,而且聖經說,我們都要站在這同一陪審團前,沒一個人都要受到裁決,因為我們都有上法庭的一天。 1. 這一天比我們想像的要來的快。 2. 接下來我們要來看一個被人忽視最多但卻是最重要的題木。 3.每一個人在耶穌再來之前都要站在宇宙的法官面前 4. 很多人相信,在將來會有一個天上的審判。 5. 但是他們會驚奇的發現,那個天上的審判並不是在遙遠的將來,按照聖經所講的,這個審判已經開始,每一個人都在等候受審。 6. 讓我們一起來看證據。 3.首先我們要注意,不可否認的證據顯明,每個人,包括辛普森,都有上法庭的一天 1. 傳12:13-14“這些事都已聽見了. 總意就是敬畏神, 謹守他的誡命, 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, 連一切隱藏的事, 無論是善是惡, 神都必審問.” 1. 這是有關人生的最偉大的一本書,是一個因為放縱情慾而浪費了一生的王所寫 2. 所羅門在開始作王時,是非常正義的,但是當他和上帝分離之後,他的心就因而破碎,這就是他所寫的。 3. “人種的是什麼,收的也是什麼”對聰明的所羅門王來說是那樣真。 4. 但並不是所有的都不好 5. 在他悔改之後,這個王就寫下了他所學到的經驗。 6. “這些事都已聽見了”這是對年輕人,中年人,老年人,垂死的人說的。 7.總意就是敬畏神, 謹守他的誡命, 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。 2.這也是耶穌在太12:36-37所說的,“我又告訴你們, 凡人所說的閒話, 當審判的日子, 必要句句供出來.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, 也要憑你的話, 定你有罪.” 3. 這也是保羅在林前4:4-5所說的,“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, 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. 但判斷我的乃是主.所以時候未到, 甚麼都不要論斷, 只等主來, 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,顯明人心的意念. 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.” 4. 為了使我們理解他所講的,保羅在林後5:10又重複說,“因為我們眾人, 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, 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,或善或惡受報.” 5. 有一次保羅被邀請和雅典的出名的有教育的人講話 1. 他們聽到過一些這個羅馬猶太人所講的理論,因為他們的好奇,他們請保羅來站在雅典的哲學家和詩人面前。 2. 保羅講得非常吸引人,所有的哲學家都聽得入神。 3. 就算是在這些有名的人面前,保羅也還是講到了將到臨到人的審判。 4. 讀徒17:22,30-31保羅在亞略巴古的演講,“保羅站在亞略巴古當中, 說, 眾位雅典人哪, 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. 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後, 神並不監察, 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, 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, 按公義審判天下. 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, 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.” 5. 上帝已經定了一個要審判世界的日子。 6. 雅典的哲學家們,人的生活必須為上帝的審判做準備,這要必哲學重要多了。 6. 保羅不怕講真理,但是這一次他是被關在監理,以犯人的身分站在巡撫腓力斯面前,他還是沒有任何懼怕,在徒24:24-25又很嚴肅的指出我們將來出庭的日子。“過了幾天, 腓力斯和他夫人猶太的女子土西拉, 一同來到, 就叫了保羅來,聽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.保羅講論公義, 節制, 和將來的審判, 腓力斯甚覺恐懼, 說, 你暫且去罷,等我得便再叫你來.” 7. 各位記得,新舊約聖經都講得很清楚,每個人都有上法庭的時候,每個人都要和辛普森一起站在審判台前。 4. 我們受審是以什麼標準? 1. 讓我們一起來讀這個法庭的描述,看看證據是怎樣呈現的, 1. 但7:9-10“我觀看, 見有寶座設立, 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. 他的衣服潔白如雪,頭髮如純淨的羊毛. 寶座乃火焰, 其輪乃烈火.從他面前有火, 像河發出. 事奉他的有千千, 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.他坐著要行審判, 案卷都展開了.” 3. 上帝有白頭髮 1. 亙古常在者----在東方人的意識中,那些年紀大的,是有智慧,受人尊敬的。 2. 西方世界可以從這個傳統中學到很重要的教訓。 3. 在這年輕人的時代,老年人入老人院是一種咒詛,其實我們如果尊重老年人,就能從他們的智慧中學習很多。 4. 上帝不是老人,但是祂是一智慧和生命的泉源。 3. 注意從上帝寶座出來的烈火 1. 你在電視上看過活火山的情景嗎?我想你一定看過。 2. 在夏威夷的一個島上,就有這一個火山,我也在晚上看過火山噴出來的橘紅色岩漿,從火山口噴出來,掉在燒焦了的山坡上,好像波濤滾滾的河流,要將所經過的 一切都吞滅。 3. 但以理看到上帝的寶座就像這個火山口一樣噴出烈火 2. 各位注意,在上帝的法庭理,做證據的就是那些冊子。 1. 平均來說,一個人一週所說的話可以有320頁的書那樣多,有些人愛講話,可能能有兩本書。 2. 天上已經有我們生活的詳細記錄。 3. 記得耶穌所講的嗎,“我又告訴你們, 凡人所說的閒話, 當審判的日子, 必要句句供出來.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, 也要憑你的話, 定你有罪” 4. 天上記錄這我所說的每一話,所做的每一件事。 5. 如果但以理是現代人,它就會這樣寫了,“在審判開始的時候,電腦磁盤打開了”或是“開時放錄像” 6. 我們其實不用害怕,但是大家可能和我一樣,注意到在銀行,自動提款機和店舖裡的監視攝影機。這是一個悲劇,因為這些監視攝影機就是為了方便抓住那些犯法的人。 7. 監視攝影機,錄像帶,電腦磁碟,或是冊子,聖經講到冊子,就是為了上我們知道,在上帝那裡,有人類所有行動的準確記錄。 8. 這也不是壞消息,特別是當你想到政治中的很多不公平的事情。 9. 在這個世界上可能你永遠得不到公正的待遇,因為有人改變了法律,使你無故和白白的受到了傷害。 10. 但是不要緊,因為在將來的天上法庭中,所有的準確記錄就會復原一切的冤案。 11. 在世界各地有人被屠殺的地方,有無數的人都希望有一天他們能受到公正的待遇。 12. Christopher Darden講得很對,不管辛普森是不是有罪,“我只想對他說,有一天,在另一個法庭裡,他要在受審,那時,任何其他的證據都不需要,因為唯一的證人,Ron Goldman和Nicole Brown會在那裡。” 13. 不管我們是無辜還是有罪﹐都將面臨一次最後的控訴--但以理書七章十節說“他坐著要行審判, 案卷都展開了. " 3.是否真的有些人今晚決定要過不同的生活﹐知道有一天我們都要面對自己生活的無誤記錄﹖ 4.但你說﹐等一等--上帝根據我們的行為和言語來作審判是不公平的--他這樣對待朋友,是合乎法律和仁愛的嗎? 1. 這是一個好的問題。 2. 但要考慮其他的選擇。 3. Kubo以前在安德烈大學教書﹐他寫道﹕“讓我們想想如果審判不是根據行為的意思。上帝用什麼來審判呢?我們的膚色﹐種族﹐社會階層﹐學歷﹐外貌﹐才幹﹐能力﹐教友的資格﹐或是單單承認基督﹖上帝只可憑我們行為好壞作審判” 4.他沒有其他選擇-祂不是要律法主義--他要合乎邏輯 5.他是公平的--讓記錄自我解說。 5.用來審判我們的生活標準是什麼呢﹖天上法庭是用什麼審判標準呢﹖ 1.這也是好的問題--如果我們要為這將要來臨的宇宙審判做好準備,我們就應該知道的答案。 2. 聖經的雅2:12 有答案“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, 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." 3.雅各講的“自由的律法”是什麼呢﹖10-11節“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, 只在一條上跌倒, 他就是犯了眾條.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, 也說不可殺人. 你就是不姦淫, 卻殺人, 仍是成了犯律法的. 4.雅各講的是什麼律法﹖當然是--包含“不可偷盜”和“不可姦淫” 的律法。這是什麼律法﹖我們都知道這是上帝永恆的十誡。 5.請記住--上帝會用十條誡命的司法標準來審判你和我--全部的十條誡命。 6.但有些人找借口說﹕我知道十誡講到“不可做假見證﹐”但有時候說謊能給我們帶來好處--我的生意要依賴他﹐我的職位靠它提高﹐有時推諉也不會傷害別人。” 7. 對的--可能不會傷害任何人--但是雅各毫不畏懼坦白的告訴我們,我們對人的傷害和不順從確實能永久的傷害我們﹗ 8. 有些人說﹕“我在哪一天崇拜上帝沒什麼分別--第四條誡命不一定要遵守--"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”-對我來說﹐遵守其他的日子比上帝的日子更方便--他肯定會理解的﹗ 9. 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7:21宣稱說--" 凡稱呼我主阿, 主阿的人, 不能都進天國. 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 才能進去." 10. 光是承認基督和基督教不能使人得救。 11. 約14:15“你們若愛我, 就必遵守我的命令.” 12.順從是真愛和信任的明證 13.當我和我的妻子結婚時,我們在婚姻的祭壇上宣示“不論順境逆境”----我不知道我要學一種新的脫衣服的方法。 1. 我一向都是在把襪子脫下來之後,裡面朝外,T恤也是這樣。 2. 但是凱瑞說有一個不同的脫襪子的方法,那就是你在脫下襪子後,再把它翻過來,如果是T恤,那就要小心的脫,這樣就不會反過來了。 3. 我可以對她說,我不管,我還是要老樣子。 4. (實際上,我真的有一段時間都沒有改,我很固執,但是她也有辦法,再洗了衣服和襪子之後,還是反著的給我。) 5. 我如果說,“我才不管她怎樣想,我還是老樣子”這就不是愛的方法了。 6. 當有人深愛你的時候,你也會想回報這樣的愛,使你所愛的得到快樂。 7. “你們若愛我, 就必遵守我的命令.” 8. 順從是真愛和信任的明證 14.上帝的十條誡命也是這樣 15.你想偉大的賜律法的上帝最後也會不理自己的律法嗎----“算了,無所謂,你想幹什麼就幹什麼,你怎樣生活和我無關” 16. 笑話,任何父母、妻子、丈夫、或是朋友都不會有這樣的反應的。 17. 我們怎能說上帝會如此輕易的對待自己的律法,讓自己的兒女隨意的生活。 18. 特別是我們知道所有的十條誡命都是上帝賜給我們,為了保護我們和人和上帝的關係。 19.在審判中你一定不會聽見上帝說,“關係不再重要” 20.如果上帝的十條誡命是他永遠的真理,那就沒有任何人是可以免除審判的,不是嗎? 6. 上帝不變的律法對我們說,第一、上帝會有一個對整個人類的審判,第二、在那法庭理的證據,就是我們生活,話語和工作的準確記錄,第三、我們受審判的最高標準就是上帝永遠的律法。 5. 但是我還要告訴大家的更緊急的事,我們剛剛講到的審判,實際上已經開時了,就在我們坐在這裡的時候,現在已經是這大審判的最後時刻了。 1. 朋友們,我必須重複,我們所有的審判,已經正在進行著。 2. 你可以自己讀啟14:14所有的預言,我又觀看, 見有一片白雲, 雲上坐著一位好像人子, 頭上戴著金冠冕,手裡拿著快鐮刀.” 1. 你剛剛讀的,是耶穌最後來到世界的描述。 2. 但在耶穌來之前,對末後的人類有一個緊急的信息,在上帝將這長期的痛苦和反叛結束之前,上帝對人類的最後呼籲。 3. 6-12講到表號的三天使對世人最後的呼籲。 4. 但是特別注意第一天使對世界的信息,6-7“我又看見另一位天使飛在空中, 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, 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.他大聲說, 應當敬畏 神, 將榮耀歸給他. 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.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.” 5. 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. 6. 朋友請注意,在耶穌回到世界上之前,上帝審判的時候要到,也就是說你我今晚坐在這裡,和天上法庭是同步的。 7. 我們坐在這裡,那裡有審判。 3. 但你說,等等,審判不是到我們死時才有嗎? 1. 這是對的,當一個人死的時候,他一生的記錄就告了一個段落。 2.但是我說過,耶穌來之前,不是每一個人都會死,其實好像你我,整個人類還都活著。 3. 審判不會等我們都死,因為在耶穌來的時候,會有整個一代的人活著。 4. 是的,但是在耶穌來之前上帝不是要做一次快速的審判嗎? 1. 不 2. 看耶穌在啟22:12最後所說的話“看哪, 我必快來. 賞罰在我, 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.” 3. 如果在祂來的時候,審判還在進行,祂怎能報應人呢? 4. 在耶穌來之前,所有的案件都要決定。 5. 這也就是說,在我們還活著的時候,我們的案件要被審判。 6. 上帝不會在天空這樣寫,“Dwight就要審到你的案件了,做準備吧。” 1. 我們根本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發生。 2. 這就是耶穌在將末時和挪亞的時代相必較時對我們所說的, 3. 太24:37-39“挪亞的日子怎樣, 人子降臨也要怎樣.當洪水以前的日子, 人照常吃喝嫁娶, 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.不知不覺洪水來了, 把他們全部沖去. 人子降臨也要這樣.” 4.人們生活好像時間還很長,但是卻不知道在他們喝酒,混過時光時,他們的生活已經受到審判。 5. 時間沒有了,門關了,他們都死了。 4.“應當敬畏 神, 將榮耀歸給他. 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.” 5. 各位,這就是今晚講座的報告。 6. 對那些不相信現在天上正在進行審判的人,你必許自己來看看,幾天以後我們會講“Nostradamus遺漏的大預言”,這是聖經裡記載的罪最吸引人最驚人的預言。 1. 這個預言所講的時間都準時應驗。 2. 這個預言曾經使一些出了名的懷疑者相信聖經。 3. 這個預言的啟示證明現在我們就已經處在審判的時候了。 1. “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.” 2. “他坐著要行審判, 案卷都展開了. " 6. 但是在結束之前,我一定要和大家講和這審判有關的最好的信息,法官是向著我們的。 1.如果在辛普森的審判中,他的辯護律師Johnnie Cochran也是法官,或者法官Lance Ito也是他的辯護律師,這個審判的結果會怎樣? 1. 我說,如果法官也是你的辯護律師,你就永遠不會輸。 2. 我重複,如果法官也是你的辯護律師,你就永遠不會輸。 3. 這就是有關上帝審判的好信息。 4. 讓我們在結束的時候讀兩節經文。 2. 誰是你的辯護律師? 1. 看約一2:1-2“我小子們哪,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, 是要叫你們不犯罪.若有人犯罪, 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, 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.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. 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 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.” 2. 對每一個要祂的,耶穌站在天上的法庭做我們的辯護律師。 3. 路錫甫控告說我們有很多軟弱和罪惡----我們的中保伸出祂那被釘的手說,上帝已經為我們的罪付了代價。 3. 如果這還不夠,看看誰是法官 1. 約5:22“父不審判甚麼人, 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.” 2. 各位,你們看清了,我們的辯護人也就是法官 3. 當你辯護人也是法官,你不會輸的。 4. 如果祂是為你辯護的。 5. 今晚的問題是,祂在為你辯護嗎?你將你的案件交給祂了嗎? 6. 朋友們,你不能為己辯護,因為你有犯罪記錄。 7. 為何不現在就請那寫記錄的,定立律法的,付了代價的,捨了命的,傾心愛我們的,做你的辯護人和法官呢? 8. 把你的案件放在祂被釘的手中,你一定會贏。 9. 朋友,你會得到無罪的判決。 7. 幾年前,我讀了Stephen Schwaumbach's的獲獎文章,“OJ的最後審判”我想在用這篇文章的結尾做結束 “OJ,真的殺了Nicole和Ron嗎?我不知道,實際上,除非你當時在場,你也不知道,陪審團也不知道,可能辯護人,Ronald Goldman的家人,Nicole Brown的家人,和辛普森的家人都不知道” 但是只有辛普森自己知道嗎?不,至少上帝知道他有沒有罪。 這就是我們不能完全相信OJ,因為有一天OJ要站在全知的上帝面前。 在那一天,上帝可能會看著OJ說,“你是殺人犯,第一組陪審團沒有給你正確的判決,但我會。” 或者上帝會說,“第一組陪審團的裁決是對的,但是我現在要告訴你我對你打妻子的看法”但也可能有第三個可能,上帝可能看著OJ說,“你在地上真的悔改了,你也相信了耶穌,因祂擔當了你的罪。辛普森,因為耶穌的血已經付上了你所有罪的代價,你是我的孩子,我的孩子都會和我永遠同住,天國是你的,我的兒子。” 如果這是OJ的最後結果,這不公平,也不是正義,但卻是恩典,上帝的恩典。這就是說,“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”的那一位,這是OJ的唯一希望。 1.朋友,這也是我們唯一的希望。 2. 因為耶穌是我們的辯護人和法官,最後的裁決是,我的朋友,你是無罪的。 3. 上帝就是這樣真朋友。 明天晚上,我們會講在天上的法庭,上帝如何被告,而我們成為法官和陪審團。